关于调整怀柔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机制的公告
日期:2022-12-16 12:00 来源:怀柔区金融服务办公室
根据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经怀柔区人民政府同意,现将怀柔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调整为:牵头部门为怀柔区金融服务办公室,行政执法主体为怀柔区市场监管局,依法履行相关职责。
特此公告。
怀柔区金融服务办公室
2022年12月16日